
| 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招聘须知 |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平顶山就业网 发布时间:2009-11-19 阅读:354次 | |
|
|
一、用人单位办理用工招聘登记手续时,请携带下列有效证件: ◆ 填写《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用人单位招聘程序: 1. 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时,应首先填写《用人单位进场签到表》,并领取《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劳动者求职登记表》、《岗位匹配情况统计表》,离场时要将填写好的求职登记表和岗位匹配情况统计表及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市场招聘登记窗口。 2. 市场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推荐的求职人员,用人单位在接到介绍信后,需在三日内反馈招聘结果,超时视为招聘成功。 3. 按照市场统一要求,用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向市场报送招聘信息及相关资料,反馈真实招聘情况。 特别提醒:
◎用人单位需求的岗位提前招满时,应及时反馈给市场,以免给求职者带来不便。 ◎进场招聘的用人单位,需遵守市场有关规定,接受市场工作人员管理。 招聘热线电话:0375-2978720 每周三、周五现场招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