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号】:豫人社就业[2011]26号
【主题词】: 人力资源 就业信息化 转发 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提高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匹配度,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就业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行政效率提升,实现90%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在线办理。《通知》也对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提出了“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覆盖全国、优质高效”的总体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作为一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民生工程,作为加强我省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就业信息联网建设工作。
二、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要坚持软件与硬件协调推进,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同步实施,近期工作重点与长远发展目标统筹谋划。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搞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状况调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服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做好招聘信息的采集、发布、更新、维护和数据上传等准备工作。并组织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于10月底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填报《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登记表》(附件5)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是制定本地区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推进方案。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通知》明确的任务要求,制定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底前报省厅备案。三是认真做好批次联网的各项基础工作。《通知》明确的前两批联网单位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为招聘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主体,要加强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地为上传数据提供信息资源;信息化部门作为技术保障的主体,要认真做好信息网络联通调试、设施设备配套和检测、数据收集、更新、发布的各项准备,切实为信息上传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其他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开展各项工作,力争全部提前实现联网。(部《通知》正文及其附件可在省厅网站或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上下载)。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扎实推进,省厅组成全省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就业办、规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失业保险处、电子政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共同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办,相关单位参加,负责全省相关工作指导,并对各地工作进行调度。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省厅将于近期组织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省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搞好沟通协作。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业务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需要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间的通力合作。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厅反馈。
省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青云,联系电话:0371-69690081,邮箱:whs304151@169.com;
省厅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焦巍,联系电话:69690235,邮箱:ic@ha.lss.gov.cn。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