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号】:豫财社[2011]42号
【主题词】: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信息化 项目 通知
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中西部地区市(地、州)级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在中西部省市组织开展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社便[2011]4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1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辖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主要包括计算机及网络硬件、软件配置、以及开发应用等。不得用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内部办公自动化所需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基础土建工程支出和日常工作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健全,服务人口多、工作任务重;二是信息化建设有一定基础,建立数据中心,使用全省统一应用软件,实现数据市级集中,同时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符合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三是地方政府对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有资金配套能力,按时落实配套资金;四是省辖市人社局有健全的规划财务和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确保项目的实施;五是以前年度未取得该项目补助资金。
三、申报程序
省辖市财政局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
(一)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省辖市财政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省辖市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在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确定2个省辖市向财政部、人社部申报专项资金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必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和《项目技术方案》(各一式十二份,电子格式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配套资金承诺书原件,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等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
(二)2009年、2010年已取得中央财政项目补助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实施项目的完成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于2011年5月27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
(三)2011年取得中央财政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省辖市,应按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最终承担项目开发的单位及需要购置的相关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政府采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孙站稳
联系电话: 0371—65808715
电子信箱:tsbc2004@126.com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杨天
联系电话:0371-- 69690067
电子信箱:rstgcc@126.com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要求
3、《项目技术方案》主要内容要求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