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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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平顶山就业网 发布时间:2011-12-19 阅读:127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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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做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全国和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1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豫政〔2010〕28号),我们编制了《河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编制并实施好2010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对于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编制实施2010年事业发展计划,抓好计划目标的分解落实,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监测分析,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计划完成情况。请各地于7月10日前将2010年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报厅规划财务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发展,全面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大就业促进政策力度,努力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全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100万人。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7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2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6.21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32.3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万人。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力度,力争完成全年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336亿元、78亿元、10亿元、8.3亿元和2.8亿元的目标。认真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各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家、留学人员、博士后三项高层次人才工作,做好留学回国人才资助工作,全年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162万人。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实现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万人。推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四、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不断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 五、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力度,争取2010年全省事业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人员比例达到100%。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加强公务员培训,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稳步推进军转安置工作。 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监察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2010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签订。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仲裁结案率达到94.5%以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力争年底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76%。加快建设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巩固金保工程一期建设成果,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达到90%,进一步抓好“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年度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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